(一)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,包括:
1、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。
2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,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,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,国家、省(部)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,国家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,“中华技能大奖”获得者,全国和省级技术能手,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。
3、国家和省(部)级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项目主要完成人,“珠江人才计划”、“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”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。
4、在本市年度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,或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,或本市认定的总部企业等,现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任职骨干技术岗位的人员。
5。广州市杰出专家、优秀专家、青年后备人才,广州市“百人计划”入选者,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,以及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其他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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