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简要
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凡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公司、专业合作社等,都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工商年报,个体户年报时间延长至年底。
特此公告。
市场监管总局
2019年12月10日
根据政策,凡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(包括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)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,截止时间为6月30日。
而在这项新政策中,政府对于个体工商户放松了要求,只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,工商年报截止时间将延长至2020年年底。
温馨提醒
2019年度工商年报要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信息公示,而个体户放松到今年年底,如果填报完成公示后,发现信息有误的,可以在截止日期前登陆修改,如果逾期报送工商年报或在报送年报时隐瞒实情、弄虚作假,后果可是相当严重的。
逾期报送工商年报的后果
1、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,企业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,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;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,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2、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,企业将不能贷款、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、经营、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;
3.根据有关文件规定:如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,处以5000元罚款;连续三个年度以上(含三个年度)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,处以10000元罚款。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拒不改正的,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年报隐瞒实情、弄虚作假的后果
1、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、弄虚作假的,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。
2、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的,将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,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。例如这家企业因年检信息和抽查的不一致被载入经营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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