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条件
条件要求
主体资格 | 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机构。 |
场所要求 | 拥有符合安全、防火、防雷等规定的设备场所。 |
设备要求 | 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传输设施和节目制播设备。 |
二、申请材料
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:
申请书; 主办单位及主要出资方的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; 法人执照或其他经法定程序注册的证明文件; 场所使用证明; 广播电视传输设施和节目制播设备的申报材料。 三、申请流程
申请人需按以下流程办理申请:
到当地广电部门咨询有关规定和程序; 填写申请表及提交申请材料; 受理申请并进行立案审查; 进行现场审核; 符合条件后进行技术测试; 通过测试后进行许可审查; 发放广播电视许可证。 四、注意事项
申请人在申请广播电视许可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:
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实名制材料; 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; 遵守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; 定期进行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审查和技术检查。
办理广播电视许可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,申请人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办理过程中密切与相关部门联系,以便办理顺利。
【重要提醒】 转发本信息给好友或分享到朋友圈,被转发超过20次,信息将自动置顶一周!